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研 > 备考资料 > 考研政治 >

2015考研政治冲刺思修与法基核心要点速记:第六章进入阅读模式

2015考研政治冲刺思修与法基核心要点速记:第六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4-12-15 15:22:14| 来源:考研考试网

2015考研进入后的冲刺阶段,各科目的知识点大家都进行了复习,后的时间,让我们再把重要知识点梳理一遍,看一下还有那些没有记住。务在考前解决遗留问题,做好准备参加考试。下面给大家分享2015考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核心要点速记。

第六章 法治理念与法律权威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民守法。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然反映。包括三项基本要求: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尊重和人权,三是文明执法。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二是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

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

(二)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民主与法治

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

“法治”与“法制”不同。前者强调法的至上性,没有任何人有特权超越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平等地每个公民行使权利的机会, “法制”仅仅从静态强调法是一种社会制度。

2.权利与权力

(1)权力(国家)来源于权利(公民)

(2)权力(国家)服务于权利(公民)

(3)权力应当以权利(法律授予、权力受法制约)为界限

(4)权力须受到权利的制约。

3.权利与义务

法律的核心问题。

二者结构相关、总量等值、功能互补。

4.自由与平等

协调自由与平等的关系,是法治思维的内在要求。

法律上的自由观念核心的内容是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

5.实体与程序

实体法是规定主题权利义务如何分配

程序法是规定如何实现、权利义务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我们要特别注重程序公正,加强制度建设。

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1.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内涵

法律至上,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法律的不可违抗性(即法律的权威性所在,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来实现)

权力制约,具体体现为职权由法定、有权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人权,具体体现为宪法(前提和基础)、立法(重要条件)、行政保护(关键环节)、司法(后防线)

正当程序,具体体现为中立性(底线标准)、参与性(核心要素)、公开性(重要特征)、时限性(内在要求)

(责任编辑:xiaxi)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中公考研网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中公考研官方微博
咨询电话

400 6300 966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