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接收计划及复试基本要求
1.计划
根据各学科专业情况,我院2015年拟招收12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收计划不超过总招收计划的50%。实际招生人数待教育部审定后公布。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思想品质和综合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以面试、考试和实践操作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检,政审三个部分。
1)思想品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举止、口头表达、心理健康等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2)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满分7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知识灵活运用,从事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能力考核(或考试)40分,实践操作30分,由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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