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第1项材料《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暂时不能加盖教务处公章,可先寄一份未盖章的,等盖章之后再补寄一份。邮寄地址: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2.我院招办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及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院复试,择优录取,报销来京路费。
3.对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放《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15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
4.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教育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 进行。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则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我院纪检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五、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复查。如发现下列问题,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申请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课程有学习有不及格科目;
(4)申请人在获得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5)申请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重要信息;
(7)申请人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将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一般在9月上旬)进行。录取资格复查的申请人即获得正式学籍。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电子邮件zhangdz. 传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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