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普通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工作,特制定接收推荐免试生实施办法。
一、培养目标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2015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工作能力的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我院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等3个一级学科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二、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211工程”校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的报名资格;
4、所学专业须与我院本年硕士招生简章中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推荐免试生;
5、本科学习期间无重修科目,无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学科竞赛、科技活动中获奖或在校综合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
三、推荐免试生的程序
1、9月25日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2、申请者查阅本年的招生简章,推免服务系统确定申请专业并报名。将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于10月15日前电子邮件或快递(以收到时间为准)至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部。
2、研究生部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对初审者,由研究生部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资料不者,将不予考虑。
3、接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服务系统做出接收操作,逾期未做出操作的视为拒绝。
4、院研究生部组成复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并安排进行体检、政审。
5、研究生部根据复试意见及体检结果,审定待录取名单,研究生部推免服务系统确定待录取名单;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接收操作,逾期未做出操作的视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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