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接收程序
1、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生服务系统,查询我院推荐免试生招生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推免生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于10月10日前将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电子版和纸质版寄送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可先发至。寄送地址:陕西省西安市73信箱人力资源部培训室刘老师收,邮编710089.
2、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3、复试合格后,研究生办公室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向学校确认外推资格。
5、申请者请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组织及领导
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及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由相关专业方向导师及研究生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复试时间初定于十月中旬。
1、复试原则
德智体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分,笔试成绩50分。
笔试分为英语翻译(统一命题,满分20分,时间20分钟)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测试(满分30分,时间为40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满分50分,时间30分钟)
1、思想政治和品德。采用现场考察及函调的方式进行。
2、外语口语及听说能力。(15分)
3、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15分)
4、综合知识应用能力。考察其综合分析能力,重在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20分)
七、录取
1、综合素质面试中单项成绩低于满分60%者,不予录取。
2、录取计算公式:录取成绩=综合素质面试*70%+笔试*30%
3、依据考生录取成绩,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我院的专业需求等进行综合排名,经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结果将及时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四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八、联系方式
本单位研究生办公室的E-mail信箱:.或者 .
地址:西安市73信箱42分箱 邮政编码:710089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培训管理室 电话:或
联系人:刘老师 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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