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复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方可录取,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各学院录取推免生的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14年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须留有一定名额招收统考考生。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推免生学费按河南省有关学费标准执行,享受学校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并与考试录取考生享受相同奖助学金。
七、各学院联系电话
|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001粮油食品学院 | 赵仁勇 | |
| 002生物工程学院 | 惠明 | |
| 003化学化工学院 | 谢文磊 | |
| 004土木建筑学院 | 原方 | |
| 005机电工程学院 | 刘自然 | |
| 006电气工程学院 | 王威 | |
| 007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闻强 | |
| 008管理学院 | 李广平 | |
| 009经济贸易学院 | 杨茂 | |
| 011理学院 | 富笑男 | |
| 0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栗正新 | |
| 013外语学院 | 闫丽莉 | |
| 014设计艺术学院 | 马蕾 | |
| 015新闻与传播学院 | 杨丽雅 |
八、其他
1. 推免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区莲花街河南工业大学研招办 450001
联系电话: E-mail: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9-23
11-27
09-29
09-23
09-19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