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我校将“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信息发出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
5、我校对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发放接收函;
6、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7.待2015年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完成后,我校向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
(一)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所提供虚假材料,我校不予接收。
(二)凡已推荐的学生在本科毕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或录取资格:
1、截止于2015年9月1日未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有违纪处分记录;
3、体检不合格的;
4、被推荐人存在其它事由,学校认为不适宜接收的。
(三)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五、接收推免生专业及名额:
我校2015年硕士招生学科:
1、(105125)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5人
2、(090600)兽医学、2人
3、(070200)物理学、2人
4、(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人
5、(070300)化学、3人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536号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处邮编:028043
联系部门: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何老师郝老师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10-09
10-08
09-29
09-27
09-24
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