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内容和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英语水平三个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以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以及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考核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英语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应用语言的能力。
复试的具体方式由各二级学院自主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3.体检
体检由我校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地点二级学院在复试时通知。
(三)待录取
凡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我校“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请考生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以免错过确认时间。
五、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提出申诉,申诉电话: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海南大学纪委办公室。
六、资助与奖励政策
1、我校农学、理学、工学门类接收来自“985”院校的学术型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10000元。
2、我校农学、理学、工学门类接收来自“211”院校的学术型推免生在所在学校所学专业同年级学生综合排名前30%的外校生和排名前10%的本校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5000元。
3、我校非农学、理学、工学门类接收来自“985”院校的学术型推免生,入学报到后给予奖金2000元。
具体奖助政策见海南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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