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研 > 考研信息 > 招生简章 >

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进入阅读模式

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4-10-25 13:03:35| 来源:考研考试网

四、复试安排

复试分笔试、综合面试、特殊技能或专长加分三种考核方式:笔试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200分,时间3小时);专业综合面试(满100分,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有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方面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加分原则为:核心刊物有论文加3分;SCI、CSSCI或人大复印等加10分(同等档次多发可加1分,但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其成绩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由学院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推免生考生总成绩=A+B+C

其中, A为专业综合课和专业基础成绩、B专业综合面试,C为加分。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参加复试的每位小组成员,均须在统一制定的《面试成绩表》上给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其后面试成绩:以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所有给分的平均数计算。若出现异常给分(其异常标准由学院在复试前约定),则视为无效分。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推免生复试成绩情况汇总表》、考生试卷、考生加分材料复印件交到研招办。

校纪委、监察处将复试工作进行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硕士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要将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应公布专门人员及电话负责受理考生投诉等事宜,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告知考生。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如对复议结果存在重大争议,可责成学院进行再次复试。

五、其他

1、申请专业须是《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故意隐瞒应出具而未出具的对考生本人不利的材料,一经发现则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3、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学校不予录取。

4、已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5、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若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我校接收的所有推免生需参加我校约在2015年3月-4月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未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或复试违纪作弊的推免生不能被录取。

7、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生的数据将发送给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不再另行发放就业协议书。

六、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610068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纪委监察处); (研招办)。

七、本暂行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1 2

(责任编辑:鑫)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中公考研网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中公考研官方微博
咨询电话

400 6300 966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