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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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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5 09:08:17| 来源:考研考试网

3.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①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10分、外语口语1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考生的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和推荐阶段的综合测评成绩按权重相加,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5.总成绩排名:各招生单位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次排名(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荐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取推免生。

6.接收推免生工作于于10月25日前部结束。此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本校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各专业一律不再补办并不得更换推免生名单。

7.推荐到我校学生,须到校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交研究生院。

8.研究生院将我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核查后并公布。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可查看我校计财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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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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