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推免生相关待遇
(一) 奖学金
1) 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2) 推免生入学当年可以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3) 推免生可参加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学年。
4) 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伍达观奖学金、华藏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等十余项各级各类奖学金。
(二) 出国公派留学项目
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的国家建设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能够为学习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到国外水平大学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
六、 接收条件
具有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 申请人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七、 申请程序
1、 申请云南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含获云南大学本校推免资格的申请本校的考生),于2014年9月28日起可登录“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按照网站要求注册、登录,查询我校接收推免生办法及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
2、 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毕业院校不得限制考生自由选择报考志愿。各学院对申请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推免服务系统”对接收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予以确认接受我校复试后,才能进入我校推免生复试名单。
4、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按照学院通知要求准时到校参加复试,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5、 完成复试后,各学院按复试成绩排名等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录取、接收专业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 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各学院即可“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放录取通知,申请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录取通知后方可被我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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