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学校2015年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和师范院校推免生补偿计划,以下统称推免生)网报和录取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5年教育部推免生主要政策解读
将推免生工作分为推出和接收两个立的环节。9月25日前为推出阶段,9月26日后为接收阶段。推出阶段不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即可申报国所有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师范院校推免生补偿计划除外);10月25日前未取得接收资格的推免生,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二、2015年推免生工作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各位同学,在9月26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无需以往年度的推免生网报校验码),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完成网上注册、缴费、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和填报志愿等。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推免生可同时选填三个志愿单位(即接收单位)或专业,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请及时向志愿单位或志愿学院联系,咨询能否取得复试资格以及复试要求。
请仔细阅读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相关说明和短信提示,留意志愿单位和志愿学院的相关通知。为确保及时收到“推免服务系统”和志愿单位的相关通知,请勿变更手机号码并确保通讯畅通。
三、每位推免生只能接收1个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
推免生虽然可以接收多个志愿单位或专业的复试通知,也可以参加多个志愿单位的复试,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只能接收1个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已完成待录取(即在“推免服务系统”已接收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若欲接收其它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须与已接收单位联系协商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完成志愿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后,推免生无须填写以往年度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纸质推免生登记表,不得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无须参加11月的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五、完成拟录取工作的推免生将直接进入接收单位2015年研究生拟录取库,明年无须参加接收单位的研究生复试。若因出国、就业等原因无法进入接收单位继续学习,建议在2015年4月前与接收单位联系,协商放弃拟录取资格,以免影响其它考生学习机会和本人学籍信息。
六、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015级新生在2015年9份报到时,须出具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未尽事宜,请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和志愿单位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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