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接收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二、接收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外,其它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和确定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具体接收专业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查阅。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9月28日开始,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和填报志愿。
2.接收学院发出复试通知。接收推免生的学院/中心(以下简称接收学院)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三天内会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申请学院)。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接收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接收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和拟录取工作须在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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