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审核和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审核:
复试终成绩为面试成绩与能绩加分之和。
由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派专人计算和复核考生复试总成绩。
2、录取原则和方式
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由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排序在同批次的复试中进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予录取:
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复试资格者;
复试中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者;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有明显缺陷者;
逾期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者
依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考生不同意变更导师者。
六、工作进程和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9月10日前,《招生简章》和《复试工作细则》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2、10月8日前,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3、10月8日前,公示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细则
4、10月9日天,东七楼三楼318社会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考生报到。报到时查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
5、10月9日,社会学系会议室,参加的复试教师、工作人员培训。
6、10月9日晚上19:30,东七楼五楼501教室,体复试考生会议,由系主管研究生培养的领导介绍有关复试、录取、奖学金设置等事项的原则、办法、要求。会后考生进行复试顺序抽签,填报导师志愿。
7、10月10日,复试。
8、10月11日,网上推送待录取通知,发出通知两天内考生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网上确认录取视为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我系可撤销其待录取资格。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系作为其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系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10月15日,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报校研究生院。
七、录取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八、其他
1、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如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学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2、本细则解释权在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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