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学院将分批组织电话面试或实地面试。面试内容为了解教育背景及复核《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复试小组将据此确定复试成绩。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招生院系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
7.考生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校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五、培养工作
被我校接收的免推硕士生或直博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其它211校(含非211校但为省级重点学科)听课的学生,由该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成绩,由该生导师所在学院认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4.优先选拔为硕博生,享受硕博贯通培养的各种优惠政策。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于一般硕士生。
七、咨询渠道
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
邮箱:.cn
网址:(提供在线咨询)
2.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电话: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硕士教育中心 电话:
QQ群:293494913(2015华科管院推免生群,欢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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