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年我校拟计划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100名,拟招推免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入学后学校向每位硕士生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元;向每位硕士生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按每月500元发放。从二年级开始,向每位硕士生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不低于1000元/年。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资助、校内奖励、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可申请获得资助以完成学业。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学校须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推荐免试权的等院校,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医学专业不接受护理、药学、生物专业毕业生申请。药学专业可接受生物等相关专业毕业生申请。
三、体检标准见《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四、申请办法
1、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方法和程序见《浙江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推荐免试研究生须在2014年9月20日至10月11日内登陆“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填报志愿。
2、申请人需准备“申请浙江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信”(须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填写)(表格见附件)及其他申请材料[包括政审表、自述、本科历年学习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红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等相关材料,于复试时交复试组。
3、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网报信息进行审查后,“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按时参加复试。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对复试的考生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24小时内接受。拟录取名单公示10天。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国统考。
5、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571—
联系人:孙老师、陈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
邮政编码:3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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