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时间安排和程序
1.时间安排
推免生9月28日起开始填报志愿,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14年10月10日,各学院明确本学院推免生复试、拟录取等各阶段具体时间,及时公布并通知推免生。
2.程序
(1)推免生申请
推免生登陆教育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填写申请信息。
(2)复试
各学院“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同意复试的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学院组织复试工作(推免生复试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予以审核)。
(3)拟录取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公示
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将推免生录取名单对外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复试
1.推免生复试一般以面试为主,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
2.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
七、录取
1.各学院根据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2.推免生具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
(2)入学前体检不合格;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八、信息公开
校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把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下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若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进行投诉和举报,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其它
1.申报我校的推免生请及时查看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2.咨询及投诉电话: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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