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定向非日制)、会计硕士(定向非日制)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三、接收程序
1、获得资格的推免生2014年9月20日后登录http:进入“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2、2014年9月28日后注册的推免生登录http:“推免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推免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推免生招生目录选择相应专业。
3、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的推免生进行初审。初审的推免生,由研招办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确认复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4、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5、复试者,由研招办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点击确认待录取。
6、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统考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7、按照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四、其他规定
1、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资助;
2、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者优先考虑接收;
3、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网上注册信息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政审不合格。
4、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并及时更新。
五、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校内地址:博纳楼341室
经济学院赵老师、沈老师/
劳动经济学院武老师
安与环境工程学院任老师
财政税务学院郭老师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薛老师
法学院刘老师
工商管理学院贾老师
统计学院王老师
会计学院杨老师
金融学院蔡老师
信息学院闵老师
外语系张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刘老师
国际经管学院雷老师
文化与传播学院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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