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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双证)在职研究生报考推荐工作的函进入阅读模式

2015年广东省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双证)在职研究生报考推荐工作的函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4-10-10 16:34:34|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力资源局、社会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与社会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我局与广东财经大学合作开办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双证)在职研究生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省直、市、县(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

二、报考条件

各单位干部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具体条件查阅广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附件1):

1.大专毕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2.大学本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三年(可提前至2.5年或延后至5年)。

四、学习形式及证书

1.在职学习,周末集中授课;

2.对修完所有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写出硕士论文并论文答辩者,由广东财经大学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网上报名与入学考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或公网:)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广东财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2014年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100分)

复试时间:初试成绩公布后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你们做好宣传和推荐报名工作,鼓励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考,于10月25日前将填好的《2015年广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省人才服务局报名备案表》(附件2)报送我局(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经市、县(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局、社会局)推荐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联系人:林钰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电子邮箱: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双证)在职研究生报考推荐工作的函)

2014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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