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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9 16:39:28| 来源:考研考试网

一、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指的是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即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着重于表现政权体系的纵的方面,也就是与领土结构相适应的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它直接牵涉到一国统治阶级对它所控制领土的划分与国家权力的分配和运用。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既要服从于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体现一个国家的性质,又要考虑国家自身的历史因素和民族因素等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形式之一,它同政权组织形式有切关系,二者总起来叫做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虽然也表现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但总的来说,它着重于表现政权体系的横的方面,也就是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权力机关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国家政权就是这两种形式表现出来的。

二、国家结构形式种类

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两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1.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个不具有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是由中央统一行使国家主权的国家。在单一制国家的形式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一个权力机关和一个中央政府,公民有统一的国籍,它在国际交往中是单一的主体。在单一制国家内,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国家内部按地域划分行政区域,地方行政区域分设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其职权,没有脱离中央而立的权力。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2.复合制国家在形式上比较复杂,它是以几个有一定立性的单位组成的各种国家联盟的国家结构形式。复合制国家又分为联邦国家、邦联国家、政合国、君合国等。近现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联邦和邦联两种。

联邦国家是由若干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等)联合组成统一的复合国家。在联邦制国家的形式下,除联邦有一部宪法外,各邦、州或共和国都有自己的宪法;除设有联邦的立法机关和联邦政府外,各邦、州或共和国还设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政府。联邦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职权划分由联邦宪法确定,各自在自己的范围内行使;有些国家还允许联邦制下的成员单位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单参加联合国。在联邦制国家内,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联邦和各邦的关系。联邦中央行使立法、外交、军事和财政等主要权力,各州、邦或共和国也有自己的自主权。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实行联邦制。

邦联是由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组成的国家联合。邦联没有统一的宪法,没有立法机关和邦联的中央政府;邦联在国际法上不是国冢主体,各成员国自身都拥有主权,邦联议会所作出的决议须经过各成员国政府的批准才能生效。

(责任编辑:ga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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