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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要法条解析十五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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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2 15:45:39| 来源:考研考试网

重点法条十五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相关法条」《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

「详解」?

本条所规定的是公民的狭义上的人身自由,其和相关法条一起构成了广义上的人身自由,即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7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38条);住宅安(第39条);通信自由(第40条)。?此处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权利在何种情况下怎么样予以限制。?

「例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

进行跟踪?

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答案]ABC

(责任编辑:gaolin)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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