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专业顺序按学位类型、招生学院代码排序。专业序号对应学院可查看
2、含有“◎”符号统计数据均未含推免生数;实际推免数少于公示数为考生自行放弃。
3、学术型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的为一级学科,其他为二级学科;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的为专业学位;序号13专业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4、所有分数均为初试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总计数及专业学位小计中,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硕士总分转换为500满分计算。
5、除周末班专业学位接收4名破格生外,其他所有专业均未接收破格生。
6、公共管理仅录取一名低于155分考生,因其三支一扶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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