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军人考试 > 退役士兵安置 > 考试公告 >

2019广西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试招聘2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9广西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试招聘20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共19个职位计划招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驻桂林市六城区部队随军家属;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26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1年7月26日至1974年7月26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桂林市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7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军人所在单位政治部门证明、军人证件、结婚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至7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详见《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本次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有招聘计划的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随军家属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应说明原因。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不严,造成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由有招聘计划的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笔试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缴笔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确定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是否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由有招聘计划的主管部门退还考试费。

五、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1 2 3

(责任编辑:hanwj)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