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识是军转|军队文职|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还需要继续弘扬集体主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在全体人民中提倡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精神……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引导人们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反对损公肥私、损人利己。”
首先,在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是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在价值观、道德观上就必然要求以人民为本位,以国家、集体利益为本位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占主导地位。
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它所要形成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统一的大市场,法规政策是统一的,运行机制是协调有序的,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使经济发展“活而不乱,管而不死”。与这种体制改革相适应,就必须倡导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结合,国家、人民利益高于小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虽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成分、利益关系、思想舆论环境的多样化,倡导集体主义会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小团体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想的干扰,这正说明,我们更要大力弘扬集体主义的主旋律,加强引导,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真正做到把国家、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个人合法利益。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科技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完善,随着工人阶级及其知识分子队伍的壮大,随着人民民主制度的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生存发展必将获得更加肥沃的土壤,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旋律。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中公教育研发或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军人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军转安置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7-06
07-06
07-06
07-06
07-05
07-05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