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常识是军转|军队文职|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供广大考生学习。
公共基础知识在考试中占据着很大的比重。由法律,政治,哲学,时政,管理公文等学科构成。法律因为其专业性强的特点一直是广大考生的复习困境。其实法律的学习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只要掌握一些基础的概念,理解一些初步的理论,再懂的适当的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现象去分析,绝大部分的试题都是可以迎刃而解的。今天就以《刑法》 中的知识点为例子,让大家初步的感受下事业单位公基法律试题的特点。
一、犯罪的构成要件概述
刑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罪与非罪,对犯罪应该怎么样处罚的问题。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说违法犯罪,但是严格的说这样的说法是十分不准确的。违法和犯罪是两次维度上的问题,通俗的说就是一个轻,一个重的问题。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可以称之为“违法”,然而只有达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时候才能称之为“犯罪”。例如:甲偷窃乙500元只能称之为治安违法,但是乙偷窃5000元就称之为犯罪行为了。犯罪的构成要件就是起到讲犯罪定型化的作用,使之能够和一般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我国大陆继承了苏俄的刑法理论,讲犯罪构成要件分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四个。倘若缺乏都不能称之为犯罪。
二、犯罪的主体
所谓主体,是实施违法行为并且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自然人和单位)。需要强调的是单位亦是犯罪的主体。比如,某公司为了使得自己的标书中标,而给政府主管人员大量钱财。就可以构成单位行贿罪。实施违法的主体不是个人,而且基于整个单位集体意志的结果。对于单位犯罪,我们国家采取“双罚制”为主的模式,即惩罚单位本身也惩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就自然而言,因为年龄和精神状况的不同会影响到他们犯罪主体的地位。
1.年龄问题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刑事责任年龄,任何罪行都是犯罪的主体,即一个12岁的小女孩就算生出孩子,溺死在厕所里也不够犯罪。14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要对放火、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投放危险物质、爆炸、贩毒8种罪承担责任,其他的罪都不用。而年满16周岁的就能够对于所有罪承担责任了,只不过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于死刑。
2.精神状况
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不不负刑事责任的,我们称之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而如果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则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对于他们我们说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需要强调的是,间歇性精神病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他们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实施行为的时候是否发病,如果发病不承担,反之则承担。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中公教育研发或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军人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军转安置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12
01-11
01-10
01-10
01-07
01-07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