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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7 14:29:31| 来源:军转干考试网

【导语】法律常识是公共基础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帮助考生熟悉法律知识复习内容,中公教育军人考试网为您提供法律基础知识及法律模拟题:民法之无效民事行为,供广大考生学习。

【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责任编辑:lixingzhen)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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