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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军转干考试法律常识:行政复议法精华知识(一)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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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09 11:36:44| 来源:军转干考试网

四、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对自己更加不利吗?

答:不会的。因为《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也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五、申请行政复议有无时间限制?

答:有限制。在一般情况下,从你知道行政机关对你作出不公正行为的那天起,60天之内你都可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等)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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