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在我局公布的“苏州市2014年考录公务员职位表”中包含部分错误,现更正如下:
1.民建苏州市委及农工党苏州市委的职位,删除[单位名称]中“(参公管理)”;
2.吴中区法院01及02职位[其他]一栏中,“具有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更改为“具有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另外,现已将公布的职位表进行对应修改。
给广大考生带来了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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