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五)根据有关规定,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的招聘岗位设置、招聘标准及内容等由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自主确定并负责解释。
(六)对于临沂市机电工程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的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普通教师类岗位咨询电话:0539-2276339。
职业教育类岗位咨询电话:0539-2230611。
监督电话:0539-2263773。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6日
原标题:2021年度沂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ishui.gov.cn/info/12963/2379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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