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阅读模式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发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发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前,汕头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需增加招聘名额的,经市教育局报市人才办批准,可适当调剂招聘名额。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联系电话:0754—88179804;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中《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点击下载>>>
1. 2021年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汕头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
原标题:汕头市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stsjyj/gkmlpt/content/1/1863/post_1863641.html#3608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