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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四川攀枝花市东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2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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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14:23:21| 来源:攀西人才网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附件2)。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定为2020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及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属于我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定向招考少数民族岗位的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但可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3)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加分。根据《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试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23日— 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内,考生全程佩戴口罩送交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五楼人事师培股办公室(地址:长寿路24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五楼人事师培股办公室提出查分申请(全程佩戴口罩),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体局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发布):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因疫情耽误毕业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2.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面试考务费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科目及方式。

4.面试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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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gjsks_yxm)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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