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九、公示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管理使用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正式到岗前,将由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高新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高新区教育体育处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十一、政策措施
(一)补贴补助。按照《中共威海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威高发〔2018〕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津贴,对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2000元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配偶安置。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报考人员在聘用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hctp.gov.cn),或查阅指定QQ群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及考生身体健康,考生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时,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其中非东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本校学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及面试考点时须提交个人签字的《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和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遇有特殊情况须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进一步处理。
本公告由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1—5629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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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报名表.docx
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考生健康承诺书.doc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
2020年10月27日
原标题: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hctp.gov.cn/art/2020/10/27/art_41731_2425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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