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场考官
设面试考场2个、文综教师考官组1个、理综教师考官组1个、英语教师考官组1个,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考官小组组长;面试考官抽调具有考官资格证、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尽职尽责、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每个面试考场邀请人大监督人员1名、政协监督人员1名现场监督;每个面试考场安排计分计时人员2名、引导人员1名。
8.有关事项
考生在面试之前凭身份证准时到候考室进行抽签,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宣布考试纪律要求。
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背包、通讯工具等物品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考试结束后再领取;备考和候考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
全部考场中如已有某考场的一名及以上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去面试或去备课,还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各组评委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签订协议人选,并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由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宁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复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宁洱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八)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洱县教育体育局以及宁洱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宁洱县教育体育局 李老师:18988395234
(二)投诉电话
宁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879-3333371
(三)查询网站
宁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e.gov.cn/
(四)其他要求
1.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2.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即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在职在编人员待遇。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六年(含试用期一年)。
4. 实施“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措施。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将取得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济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等7项职业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若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
(三)本次招聘由宁洱县人大、政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四)资格审核贯穿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随时终止、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本公告由宁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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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补充招聘简章.xls
2020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补充招聘报名表.xlsx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24日
原标题:2020年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补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e.gov.cn/info/1101/475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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