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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曲靖事业单位招聘267人公告(教师岗6人)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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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报名考试费办理时限:除报考免笔试招聘岗位的考生外,其他符合免交报名考试费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9日(8:30—12:00;14:30—18:00)期间,可按就近办理的原则,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或曲靖市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免交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0年9月29日18:30前将《曲靖市2020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除报名考试费用汇总表》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

对无人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由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于2020年10月10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报名考试费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6.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系统每12小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7.打印准考证。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含免交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于2020年10月20日9:00至24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无打印条件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请求帮助打印。打印中遇到问题,请与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874—3383190、3383575。

五、笔试

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一)笔试类别

此次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云南省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本次考试只设综合管理类(A类)1个类别,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招聘岗位的专业(含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和考试类别等条件设置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等符合免笔试招聘岗位的,可免笔试进行招聘,但报考需笔试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待云南省人事考试院通知后在“规定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874—3332026、3332028)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六、笔试政策性加分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只对曲靖市户籍(生源)符合加分条件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予以笔试政策性加分。

(一)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

1.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就读高校前户籍(生源)在曲靖市的彝、回、苗、壮、布依、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其他少数民族和户籍新迁入曲靖3年及以上(2017年9月23日及以前落户)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除执行中央、省有关政策外,曲靖市户籍(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第1名,事业单位免试安置;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2名至第3名,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4名至第6名,笔试成绩加4分;取得云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第7名至第8名,笔试成绩加2.5分;代表曲靖市或云南省参加国际、国家级比赛获“运动健将”称号,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办理加分手续时,除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未就(过)业保证书、毕业证书(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保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其相关证书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外,分别按下列加分类别提供材料:

1.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聘用合同书》或《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服务证书》、县级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及经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核认定的《选聘到村任职加分通知》,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需提供本人受表彰(表扬)的文件及证书。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服务期满人员考核登记表》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聘用合同书》、《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或《教师特设岗位服务证书》。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志愿服务证》(证书上须有县级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及经共青团曲靖市委审核认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加分通知》。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证明材料及经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的《少数民族加分通知》;若按生源办理加分手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就读高校前所在高中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及经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的《优秀运动员加分通知》。

(三)办理时限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于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0月14日(8:30—12:00;14:30—18:00)期间,报考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0年10月14日18:00前将《2020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备案表》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于2020年10月15日18:00前将《曲靖市2020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情况汇总表》(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报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

政策性加分情况分别由市、县(市、区)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在“规定网站”公告。

七、学历认定

(一)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国民教育毕业生(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能查询到学历的毕业生)包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在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书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历类别”、“学习形式”分别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

(二)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为“国民教育毕业生”岗位。

(三)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或面试程序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主管机关须对拟体检、考察或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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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gjsks_y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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