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确认事项
(一)时间:见上述时间安排。
(二)地点:各县区教育部门确认点(注意网报系统)。
(三)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证件应体现服役所在地,否则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役所在地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无法比对的应提供佐证材料。
5.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8.《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9.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11.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涉及的身份证、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到证和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务必保证所提供材料与网报系统所填证照信息一致。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服从各认定机构组织安排,关注公告中的各时间节点及通知,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措施,确保认定工作安全有效推进。
2、申请人所提交证件需经过现场审核和系统比对,请务必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惩处。
3、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中网上报名的电子照片、《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为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请申请人认真按照本通告,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如因操作错误或逾期办理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如有疑问,可向相关认定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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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厅【2019】1号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闽教师〔2018〕2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docx
莆田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8日
原标题: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jyj.putian.gov.cn/xxgk/gggs/202008/t20200831_15210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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