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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招聘70名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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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 14:37:51| 来源:包头土右旗人民政府

(四)笔试

报考集中招聘高中(“绿色通道”招聘高中教师未开考的岗位转为集中招聘高中教师)、初中、小学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中的信息为准。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2.报考普通岗位和项目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教育教学法规等,卷面分值满分100分。报考“蒙汉兼通”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测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课堂教学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教育教学法规等,使用蒙文试卷,须用蒙文作答,卷面分值满分100分。除蒙汉兼通定向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汉文试卷,须用汉文作答。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和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考生需关注微信公众号“土右人社”、“活力土右旗”,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会在平台发布。

4.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将在微信公众号“土右人社”、“活力土右旗”公布。

(五)资格复审

1.报考“绿色通道”高中教师岗位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报名截止后进行。

2.报考集中招聘高中(“绿色通道”招聘高中教师未开考的岗位转为集中招聘高中教师)、初中、小学招聘岗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在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笔试完成后进行。

3.资格复审工作由土默特右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报招聘教师工作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将在微信公众号“土右人社”、“活力土右旗”上公布。

4.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是包头市户籍的须提供配偶的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学籍档案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土默特右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是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证明,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8.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土默特右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由土默特右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微信公众号“土右人社”、“活力土右旗”另行通知。

1.报考“绿色通道”招聘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讲课形式。讲课总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试讲内容将指定教材,按照40分钟进行单独备课,实际讲授时间为15分钟,所有同科目应聘人员同讲一节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拟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力、课堂驾驭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设计等。应聘音乐、体育学科人员还需要进行学科要求的专业能力展示,展示时间为5分钟(自备展示用具)。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报考集中招聘高中(“绿色通道”招聘高中教师未开考的岗位转为集中招聘高中教师)、初中、小学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讲课形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讲课入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讲课总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试讲内容将指定教材,按照40分钟进行单独备课,实际讲授时间为15分钟,所有同科目应聘人员同讲一节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拟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力、课堂驾驭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设计等。应聘体、音、美学科人员还需要进行学科要求的专业能力展示,展示时间为5分钟(自备展示用具)。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3.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考生面试采用讲课形式。讲课总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试讲内容将指定教材,按照40分钟进行单独备课,实际讲授时间为15分钟,所有同科目应聘人员同讲一节课。报考特殊教育专业岗位的考生,还须在讲课过程中,要用手语同步讲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拟任工作岗位的专业知识能力、课堂驾驭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设计等。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及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4.总成绩计算

报考“绿色通道”招聘高中教师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将组织加试。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岗位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

报考特殊教育学校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将组织加试。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微信公众号“土右人社”、“活力土右旗”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土默特右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须对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提出明确的体检结果,并报土默特右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

(八)考核

体检结束后10日内须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和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拟录用公示范围人选。上岗前,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土默特右旗政府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土右人社”、“活力土右旗”)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审批。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市人社局下发的《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有关录用、入编、聘用、工资、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已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院校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土默特右旗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近期考生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市人社局负责全程指导,旗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土默特右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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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gjsks_hyf)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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