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昌吉学院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昌吉学院校园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吉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本次聘用人员与昌吉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学院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薪酬待遇
同职级工作人员聘用期间享受学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一)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等均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住房公积金。
(三)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考勤管理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昌吉学院在昌吉学院校园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昌吉学院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公告内容不另行电话通知。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昌吉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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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昌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7月3日
原标题:昌吉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jc.edu.cn/info/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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