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 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66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郴州工业交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0年郴州工业交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4年7月7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代码表》。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4)限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5)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凡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报考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须在聘用后壹年内(含试用期)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6)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均为2020年7月7日9:00-7月15日17:00。
3.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5.缴费。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费用。
6.打印准考证。自7月28日9:00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7.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18届、2019届、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
(3)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5)7月17日公布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1日16:00前(休息日除外)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7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一套试卷。其中《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8月中下旬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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