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形式进行。
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1)专业试讲
时间:2020年8月15日8:00-12:00
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文华楼
教师岗面试环节采用专业试讲考核方式。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于8::00在候考教室教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取消试讲资格。监考员核实身份后进行抽签,然后按照抽签顺序于8:15分别进入准备室进行备课45分钟,最后再分别进入试讲教室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采取传统授课方式,需粉笔板书,按百分制量化评分。考生试讲完毕后,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2)结构化面试
时间:2020年8月15日14:30-18:00
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
辅导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
学校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结构化面试出题。
面试考生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于14:30进入候考室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弃考,取消结构化面试资格。监考员核实身份后进行抽签,然后按照抽签顺序依次面试。结构化面试按百分制评分,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经学校党委研究,根据岗位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引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考察环节人员。2020年8月18日后,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十一、加分政策和个人加分申请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2.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3.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2),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各项目市、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三支一扶”人员经市人社局“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大学生村官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经团市委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
4.审核完成后将《审核表》7月30日前提交至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市咸宁职业技术学院503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享受优惠政策。
十二、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应届毕业生优先;
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4.学历高者优先。
十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校党委审定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社局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五、违纪行为处理
考生回避原则按招聘相关需要回避的情形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六、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七、其他
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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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2020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6日
原标题:2020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ianning.gov.cn/xwzx/tzgg/202007/t20200706_21434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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