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至8月20日,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股。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教育局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理科、音体美)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按照市教育局、人社局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学科,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在全市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跨县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逐级上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复审并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设岗学校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全县统一安排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专项培训。
2.特岗教师须根据全县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设岗学校要按规定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
3.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根据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县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落实工作岗位,做好入编、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同时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不再行文。
(五)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县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咨询电话:0933-592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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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原标题:泾川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chuan.gov.cn/xwzx/tzgg/202007/t20200702_818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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