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技师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需在两年内取得相应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荣成籍的应聘人员还将上报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咨询威海技师学院办公室。
咨询电话:0631-7592860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9:00-11:30,14:00-16: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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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技师学院
2020年6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rongcheng.gov.cn/art/2020/6/30/art_40961_2346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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