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每个考场设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相关专业测评专家5名)。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70分以上的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因不参加考察及政审或考察及政审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70分以上的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防疫要求
详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第八届人才博览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防疫指南》(附件2)。
十、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7-5468516(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5464436(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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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30日
原标题: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引才” 暨第八届人才博览会高层次
文章来源:http://www.bijie.gov.cn/yw/tzgg/rszp/202006/t20200630_61290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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