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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瓮安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7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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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11:11:06| 来源:瓮安县人民政府

七、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二)县教育局要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要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县教育局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学校所在地。

(六)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察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州教育局唯一官方公众号“黔南教育”(微信号:qnjywx)门户网站、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ngan.gov.cn/)和瓮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咨询电话

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黔南州教育局:0854-8232870、8280305

瓮安县教育局:0854-2778567、2778885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 15172527959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县教育局纪工委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县教育局纪工委电话:0854-2778333

本方案由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1-3.doc

1.瓮安县2020年特岗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各学段各学科对应专业范围

3.瓮安县2020年特岗计划设岗学校学科安排表

原标题:瓮安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wengan.gov.cn/xwdt/tzgg/202006/t20200626_61260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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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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