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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黔南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905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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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14:27:18| 来源: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和“黔南教育”公众号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3日。

2.面试地点:设岗县(市)教育局指定面试考点。

3.面试要求:设岗县(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19日。

2.体检地点:设岗县(市)教育局指定医院。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5: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各县(市)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各地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设岗县(市)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设岗县(市)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各设岗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0年8月26日前(报到时间具体由设岗县(市)确定并通知)。各县(市)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详见附表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州教育局政治部备案。

五、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政策保障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当地编制、人社部门,县级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各县(市)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三)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七、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请各设岗县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各级要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所在县(市)有关部门。

(六)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年度不再将该县(市)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州教育局唯一官方公众号“黔南教育”(微信号:qnjywx)以及各地教育部门网站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八)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黔南州教育局:0854-8232870、8280305

都匀市教育局:0854-8236106

福泉市教育局:0854-2226514

瓮安县教育局:0854-2778567、2778885

贵定县教育局:0854-5225332

龙里县教育局:0854-5638345

惠水县教育局:0854-6280232、6230332

长顺县教育局:0854-6826390

独山县教育局:0854-3221399

三都县教育局:0854-3923185

荔波县教育局:0854-3614831、3612786

罗甸县教育局:0854-7619639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 15172527959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市)有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黔南州教育局、中共黔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黔南州财政局、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0年黔南州“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xls

2.2020年贵州省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人员名单.xlsx

3.2020年贵州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xlsx

4.2020年贵州省(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xls


原标题:黔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006/t20200624_61213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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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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