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关于海南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12号文件精神,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全球招聘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第1号)》(临府〔2020〕27号)和《中共临高县委组织部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高县2020年全球招聘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临府〔2020〕60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育人才212名。
一、招聘岗位
根据需要,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育人才(不纳入编制,被聘用人才与县教育局签订用工协议后上岗)共计212名,其中校长1名、幼儿园园长2名、骨干教师124名、普通教师85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临高县2020年全球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技能或教师资格等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校长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教育方向或教育类;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所持教师资格证为语文学科的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余学科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不限科目),有校长培训证明;
(3)女性5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7日后出生)、男性55周岁以下(1964年6月17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担任校长的工作经验不低于5年(截止到2020年6月17日);
(4)应聘人员为在职或在编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临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临高县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工作证明);
(5)符合岗位表中所包含的其他各项条件。
2.园长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教育方向或教育类;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有幼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证;
(3)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后出生),担任园长的工作经验不低于5年(截止到2020年6月17日);
(4)应聘人员为在职或在编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临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临高县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工作证明);
(5)符合岗位表中所包含的其他各项条件。
3.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教育方向或教育类;
(2)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语文学科教师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余学科教师须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5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7日后出生),担任骨干教师的工作经验不低于5年(截止到2020年6月17日);
(4)应聘人员为在职或在编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临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临高县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工作证明);
(5)心理骨干教师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6)符合岗位表中所包含的其他各项条件。
4.普通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为教育方向或教育类(非教育类专业应聘人员,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一致);
(2)具有与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
(3)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7日后出生);
(4)应聘人员为在职或在编的,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临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临高县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工作证明);
(5)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具体资格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6)符合岗位表中所包含的其他各项条件。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与考试两种方式招聘。应聘校长、园长和骨干教师的由临高县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招聘;应聘普通教师的以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一)考核招聘(针对校长、园长、骨干教师岗位)
考核招聘通过组织业绩评审进行,分为业绩材料评审和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两个阶段,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业绩材料评审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即可。业绩材料评审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则进入面试答辩阶段。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详细记录。无人应聘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按“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面试答辩得分占60%”折算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试招聘(针对普通教师岗位)
考试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进行笔试,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笔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学科岗位考生合格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按照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个人材料(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49)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7日9:00-2020年6月23日17:00
(三)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照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准备本人证明材料。
需提交个人材料如下(为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度,请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上传个人材料扫描件并调整好图片大小和方向):
(1)《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名版扫描件;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毕业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扫描件;
(5)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或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扫描件,格式见附件4。如通过笔试和面试,待考察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考察资格,按决定考察人选顺序依次递补;
(6)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幼师)资格证扫描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并能在2020年秋季开学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可提交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证认定职能科室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通知书”扫描件;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截图无效);
(7)与岗位要求相符等级的普通话证书(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结果截图无效)扫描件1份;
(8)应聘校长、园长及骨干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交职称证书、任职工作经验证明、校长培训证明、园长资格证、校长(园长)任职文件、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上述证件作为业绩材料将赋予分值,请完整提供);
(9)应聘人员为在职或在编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临高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临高县教育局同意并出具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3;
(10)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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