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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吉林梅河口事业单位招聘119人公告(教师岗108人)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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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7: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陆http://39.98.65.77/,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所收费用用于各项考试支出。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收费标准:

本次考试笔试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受疫情影响,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rsj/。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0年6月份,即到2020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5.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告笔试与《2020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笔试同时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教师岗位(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除外)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教学法)30分,专业知识70分,合计100分。会计、心理健康教师、学校医生和幼儿保健医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试卷除初中语文和小学语文岗位含有作文题以外,其余岗位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同一岗位面试人选超过50人,需要进行加试确定面试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在6月17日11:30前,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原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mhk4303045@163.com,规定时间内不发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39.98.65.77/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hk.gov.cn/rsj/)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梅河口市教育局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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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gjsks_y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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