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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10:50:31| 来源:中公教师网

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

(一)受教育权

学生的受教育权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

1.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2.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诸如听课、写作业等的权利。

3.公正评价权是指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已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的权利。

中小学生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主要是国家、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社会和家庭、学校和教师等。

(二)人身权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为保障学生的人身权,学校教师应尽到特殊的保护责任。

1.身心健康权。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禁止向学生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2.人身自由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3.人格尊严权。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隐私权。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

(三)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一般而言,学生(幼儿)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

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幼儿年龄虽小,但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侵犯其权利。

2.继承权,是指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死亡公民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3.受赠权,是指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之中的财产权利。

【习题练习】

语文老师小王,评学生成绩时根据个人喜恶,随意给学生核定成绩,引起学生不满,该教师的做法( )。

A.正确,教师有评定学生成绩的权利

B.不正确,侵犯了学生在学业上的公正评价权

C.正确,体现了教育教学管理权

D.错误,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

【参考答案】B。

中公教育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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