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和《磐安县雇员制教师招用管理暂行办法》,决定面向县内外公开招考聘用编制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1名,雇员制教师2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与岗位要求
(一)编制内教师
(二)雇员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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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明
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指具有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相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仅限以下几类:
英语学科:英语、外语等教师资格证;
科学学科:科学、物理、化学、生物、自然等教师资格证;
社会学科:社会、历史、政治、思想政治、地理等教师资格证;
信息技术学科:信息、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户籍、学历、专业和资格证书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任教10年以上的在岗中小学、幼儿园顶岗教师且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体育各1名编制内教师岗位面向具有2年以上我县教学经历人员招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磐安户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招3名及以上职位的学科(学前教育除外),其中1名面向男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3-4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磐安县招生办(上后埂66号)。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报名时现场拍照,故不得由他人代报。
3.联系电话:0579-84652581,84652802,84662828。
(三)所需材料
1.《磐安县2020年公开招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自行下载填写),并附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和其它有关材料;社会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我县教学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和其它有关材料。
鉴于2019年下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公布时间晚于现场报名时间,部分人员普通话等级证书未颁发等原因影响到部分考生的报名。该部分考生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但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承诺书,并在2020年4月9日前将相关资料交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带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考计划与缴费确认比例
初中社会、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信息技术和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学科招考计划与缴费确认人数之比为1:2,其它学科的学科招考计划与缴费确认人数之比为1:3。招考计划与缴费确认人数之比达不到以上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考计划,核减名额调整到其它学段该学科相应岗位。
面向男生、面向具有我县教学经历的非在编教师招考计划与缴费确认人数之比须符合以上比例要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其名额,核减名额调整到面向报考该学段该学科的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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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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