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需复核应聘者报考资格(应聘者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三份,以及报名材料原件)。
2.对于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学校毕业生及其他学校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毕业生,通过面试和访谈的形式择优直接引进。
3.对于往届毕业生,“双一流”学校的毕业生通过面试和访谈形式择优直接引进;其他学校的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择优引进。
4.对与我县园区企业或乡镇签订地企合作协议、有合作项目且合作项目取得较好效果的,经导师和学校联名推荐的应届毕业生或参加科研项目人员可直接引进;引进后必须继续从事相关项目研发等工作。
5.引进到我县人才的配偶,符合引进条件的可直接引进,鼓励在我县工作的引进人才推荐符合引进条件的同学到肇州工作。
(四)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引进人才婚前免费入住县人才公寓,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引进人才,在肇州县购房结婚的给予3万元安家费。
2.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3.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
4.引进人才纳入县级优秀年轻专业干部管理。
五、人才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并落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人才接受《肇州县引进人才流动管理办法(暂行)》约定,在肇州县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3年,需签订肇州县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六、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肇州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地 址:大庆市肇州县政府综合楼526室
邮 箱:
邮 编:166400
附件:
中共肇州县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9日
原标题:大庆市肇州县引进人才公告
原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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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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