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依据《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人员(非事业编制)。
本次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人事关系、档案均委托市教委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本次招聘考务工作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实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品行兼优,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医学职业精神和卫生职业教育有较深刻的认识,对医学、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知识具有一定基础,具有与所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的不符合应聘要求:
1.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专职辅导员
招聘人数:2人
岗位介绍: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及学生公寓值班等。
专业要求:专业不限(医学类、思政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优先)
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热爱学生工作,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新媒体技术。
预计入职时间:2020年1月31日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天津卫生人才网: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提交《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如:专职辅导员-李某-护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发送邮件简历时请以附件形式发送,附件中《应聘人员报名表》统一命名为:xx(应聘岗位)-xx(姓名)-报名表;简历统一命名为:xx(应聘岗位)-xx(姓名)-简历。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者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并接受文件的各项条款。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17:00。(以邮件接收系统时间为准)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学校编外人员用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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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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